近日,厦门一小区的普法宣传画引发热议。被指责其:误导三观,有毒!
到底咋回事?
近日网友爆料,厦门一小区围墙上出现“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的普法宣传画,孩子问为什么救人要罚钱,人命重要还是钱重要?
20日,宣传画制作单位思明区司法局称,该画并无不妥,不要吹毛求疵。
网友评论亮了
@马伯庸:法盲加没文化,为了普及损坏他人物品要赔偿,换成凿壁偷光这个典故多好啊。
@五岳散人:居然是司法局?不懂“紧急避险”原则?孩子夏天困在车里,路人砸玻璃救人还要赔玻璃钱么?
@韩路:救人紧急情况下,一个水缸和一个人命哪个重要……服了…
@立居:这是法盲在普法?砸缸救人叫“任意损坏”?
@小鹰出深山:颠覆了所知所学
@烤串啤酒配米饭: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啥最重要[允悲]
@kiritoJR:真的是误导小孩,教育人们法律知识,不应使用这种家喻户晓的优秀典故做所谓的“砸缸赔钱”反面教材,这样思想还没健全的孩子。以后在面对生命的救治时会考虑自己的利益!
@岚山小凋:真的看到小孩掉进水缸,不砸缸真的对吗?救人罚二十是对法律的亵渎!对生命的漠视!这毛不吹不行!
@欣莫虞:孩子如果接受了这种思想,以后救人第一会想到自己该赔付的责任真的好吗?
@没段子的若愚:匡衡凿壁借光,破坏他人财务拘留15日;囊萤映雪,盗猎保护动物,夜不归宿,收容管教;刻舟求剑,乱写乱画,罚款二百;神农尝百草,破坏生态环境,损毁珍惜植物,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愚公移山,私自开采,无期……
@楚国大夫:厦门当地司法局真是胡搅蛮缠,“司马光砸缸”在今天我国法律中属于“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或者同等法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欲求皆无:这个。基本的伦理道德都不要了还在那里夸夸其谈法律。
@徐徐徐km:我认为什么司法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最好去考个法考!不然总是闹笑话!这明明是紧急避险,最多就是赔偿损失,竟然要罚款??????
@江有汜河也有汜:这是想从根本上摧毁我们的道德观?
@陈Jason陳:把孩子的人生观都教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