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多地教育部门发布通知
决定将寒假时间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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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寒假中小学生放假时间的通知》通知要求,为保证全区师生的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中小学放假时间提前。
中小学1月21日-22日进行期末考试,1月22日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离校。
1月19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印发通知:中小学1月21日-22日进行期末考试,1月22日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离校。
1月19日,禹城市教体局印发通知公布中小学寒假时间:初中、小学各年级在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学生离校,不得晚于1月22日(本周五)放假;各类幼儿园(含民办)1月22日(本周五)放假;各高中学校放假工作严格按照德州市教体局通知执行。
寒假时间:2021年1月30日至2月26日,2月27日开学。各学校在1月19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可安排学生离校。
因疫情影响各学校在1月19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可安排学生离校。要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
1月21日至29日工作日期间进行线上教学,教学内容建议围绕疫情防控知识、安全教育、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
近日,庆云县教体局印发通,公布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1月20、21日至2月26日,2月27日(周六、正月十六)开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济宁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通知精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邹城市实际,就做好寒假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初中小学各年级在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学生离校,不得晚于1月22日放假;各类幼儿园(含民办,下同)1月19日开始放假;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月1日正式开学(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不再安排学生返校。
1月19日,济南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可提前自1月25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考完即放、有序实施”的原则,寒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1月25日起(农历腊月十三)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 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二)高中阶段学校。原则上可以自2月6日(农历腊月廿五)起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假期结束。2月27日(周六)报到,正式开学。
(三)其他。幼儿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寒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类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周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可以在线上进行或在下学期开学后实施,各校以线上形式为主召开家长会,统筹安排假期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各学段学校举行开学典礼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3月1日。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为进一步织牢织密学校疫情防护网,切实保障全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防控难度加大。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国内呈现多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疫情防控极端重要、极度紧迫。
2.要将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层层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认清形势,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3.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筑牢“人物同防、监测预警、重点管控、应急处置、健康宣教”五道防线,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安全。
4.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第四版)(修订)》规定,强化师生员工新“四类人群”摸排监测,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
③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与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来人有接触史的;
凡是在校期间出现体温异常的师生员工(高于 37.3°C),要全部通过“绿色通道”转诊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5.要落实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医院(医务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加强快递等校内物流管理,设立定点区域,定时消毒,尽量无接触接收。
做好食堂环境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强化食堂涉冷链食品人员管理,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确保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6.要根据疫情形势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放假时间,分批有序、错时错峰组织离校。鼓励学校适当提前放假。放假前要报备放假安排和假期防疫方案,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报隶属的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含高职院校)报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
7.要做好师生留校安排,本专科生、无重要科研任务的研究生不留校,留学生和外籍教师不离校,特殊情况需履行报批手续;学校所在地或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学生,可暂时留校。要防止政策措施简单化、“一刀切”,为学生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
8.要准确了解、统筹协调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和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按照“一校一策”“一人一策”的原则,分类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对接。
9.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指导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减少跨区域和长距离返乡可能带来的暴露风险,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10.要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教育,班主任、辅导员、思政课老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状况,注重人文关怀、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特别要加强对毕业生、贫困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特殊教育学生、留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11.要压实学校的主体责任,有效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不断提升校园管理水平,优化后勤服务保障,做到思想关注、生活关心、心理关爱。要丰富文体活动,开放重点教学活动场所,满足学生住宿、就餐、洗浴、运动、热水供应、快递收发等生活需求。
12.要督促返乡师生员工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体育锻炼,减少聚集,非必要不出行、不出境、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鼓励高校学生参加本地社区村居志愿服务,弘扬担当奉献正能量。鼓励中小学生班主任开展线上家访,科学指导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加强境外师生关怀,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心理恐慌。
13.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每天安排1名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带岗、疫情防控人员执勤值班,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通过“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上报信息。
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健康绿码,外来人员入校必须预约+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检测体温+健康绿码,校外无关人员、体温超过 37.3°C 或健康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14.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科学制定开学返校方案,完善线上线下教学模式切换预案。根据《山东省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制定)》规定,改进疫情防控措施,修订应急处置预案。
15.要加强重要场所自动测温设备配置,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开展校园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学前全面摸排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14天内活动轨迹,对新“四类人员”“一人一档”建立健康台账。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开学防疫演练和应急处置演习,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平稳有序。
16.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细化各类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做好全过程各环节防疫工作。考前对所有考点逐一开展督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加强考生指导,开展考生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对异常情况逐一核实。考试中对有发热症状考生等特殊群体按规定进行检测和处置,确保各项考试平稳顺利。
17.各学校要对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各地要联合当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拉网式专项督导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及时发现短板漏洞,限期整改到位。
18.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对各地各校开展突击检查、异地抽查等。对排查不彻底、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代章)
2021年1月13日
按照2020年6月市教育局发布的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2021年2月1日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寒假开始,2月4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开始。
根据2020年12月市教育局印发的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校历,2021年2月28日(星期日)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到,3月1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上课;7月5日(星期一)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暑假开始,7月12日(星期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暑假开始。
如此计算,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寒假共计27天(报到日不计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共计24天(报到日不计入)。
来源:大众网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