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可随学籍转移

2019-10-26 10:24 来源:微言教育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指南》指出要对0至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进行定期视力检查,并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各年度《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等视力健康档案,确保一人一档,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并与中小学生视力检查衔接。

  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指南》还有哪些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小学生视力筛查频率

  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指南》明确,要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和高危因素,及时转诊与及早矫治,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指南》要求,要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筛查制度,开展视力不良检查,内容包括裸眼视力、戴镜视力(如有戴镜)、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检查,视觉健康影响因素评估,有条件地区鼓励增加眼轴长度、角膜曲率测量。筛查频率每学年不少于一次。筛查单位应当在筛查结束1个月内,按照筛查技术流程图反馈筛查结果,并提出精准预防近视指导或转诊建议。

  建立视力健康档案

  确保一人一档

  《指南》提出,要对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进行定期视力检查,参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规范记录检查内容,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有条件地区可根据情况,增加眼外观、眼位、眼球运动以及屈光发育等内容。

  及时分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早期筛查出近视及其他屈光不正,动态观察儿童青少年不同时期屈光状态发展变化,早期发现近视的倾向或趋势,制订干预措施,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的发生与发展。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各年度《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等视力健康档案,确保一人一档,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并与中小学生视力检查衔接。

  《指南》中有哪些护眼方法?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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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家庭和学校应当积极培养“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眼健康知识和技能;父母和监护人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培养和督促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使其建立爱眼护眼行为。

  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媒体和其他社会团体等各界力量要主动参与建设视觉友好环境。家庭和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改善采光照明条件,配备适合儿童青少年身高的课桌椅。媒体和社区应当加大相关标准和知识宣传力度,创建支持性社会环境。

  学校、家庭和社区共同努力减少儿童青少年长时间持续视近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为儿童青少年提供相关条件,督促儿童青少年开展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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