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教育局发布《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中考体育过程评价给出具体的考核办法。
根据《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过程评价和目标效果测试,总分60分,其中过程评价30分、目标效果测试30分。过程评价考核学生的运动参与、身体健康和运动技能情况;目标效果测试依据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
此次通知面向青岛市所有初中学生,2017级学生为初二和初三学年;自2018级学生开始为初一至初三学年。2017级学生过程性管理评价成绩为初二年级和初三年级两年的过程性管理评价得分的1.5倍计算。
通知要求学校将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游泳等项目,合理的安排到各学年中,每学期选择3-7个项目供学生选择,制定并落实好体育学科学年、学期教学计划和课时安排;每学期结束时做好学生本学期过程评价成绩认定,公示考核结果,将学生的过程评价结果上传市教育局e平台;建档保存测试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4年。
通知给出了具体过程性评价考核办法,市内三区和崂山区执行此办法,其他区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运动参与(共9分,每年3分)
1.体育课出勤
出勤率X
X≧95%
95%>X≧90%
X<90%
对应分值
1
0.5
0
2.课间操和阳光体育活动
出勤率X
X≧95%
95%>X≧90%
X<90%
对应分值
1
0.5
0
3.参与社团活动和体育竞赛考核办法
学生参与体育社团活动出勤与表现合格或参与班级、年级、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的记1分。
4.对以上出勤的记录认定:除因公、因病未到校请假外(已履行请假手续),其它形式的缺课行为均视为缺勤。学生迟到或早退15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视为旷课一节。
(二)体质监测(共9分,每年3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进行评定。测试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完成(11月30日前),由第三方测试机构或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得分按照等级进行划分。考核标准如下。
等级
优秀≧90分
90分>良好≧80分
80分>及格≧60分
不及格<60分
对应分值
3
2
1
0
(三)运动技能(共12分,每年4分)
1.总体要求
学校每学期对学生的运动技能进行考核,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每学期从学校开设的3-7个项目单元教学内容中至少选择1项作为本学期学习和考核内容,每学年应选择不少于2项的运动技能进行学习和考核。
初三学年,两项运动技能测试分别于11月30日和次年3月31日完成;运动参与考核时间为9月至次年3月31日,并按要求将过程评价成绩上传到青岛市教育局e平台。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依据《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过程评价运动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修订)》确定。考核标准如下。
等级
优秀≧90分
90分>良好≧80分
80分>及格≧60分
不及格<60分
第一学期对应分值
2
1.5
1
0
第二学期对应分值
2
1.5
1
0
学年对应分值
4
3
2
0
2.考核项目及考核内容
田径:50米、100米、800米(女)、1000米(男)、双手头上前抛实心球、跳远
羽毛球:发后场高远球、击后场直线高远球
乒乓球:平击发球、反手推/拨球
网球:下手发球、底线定点击落地球
篮球:运球绕杆、半场区域内行进间运球投篮
足球:运球绕杆、运球绕杆射门
排球:对墙垫球、自垫球
武术:十步拳
健美操:健身操基础套路《青春魅力》啦啦操基础套路《神采飞扬》
游泳: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