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省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侵害了广大考生根本利益,恶化了我省教育考试生态,损害了教育的公信力,给我省考试安全、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危害。4月15日,我省召开会议,决定今年4月至6月,实施“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通过实施这次“专项行动”,将实现“不敢作弊、不能作弊、不想作弊”的“平安考试”目标。这次专项行动将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坚决打击包括助考犯罪在内的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纪从快从重从严查实惩处。具体采取五项措施。首先是严格加强考试管理,在全省深入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法纪教育,坚决处罚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打击生产销售作弊器材,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通过群众举报、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违法生产、销售作弊器材线索、证据。对生产销售作弊器材用于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击;对无照经营的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对去年底以来,在艺术考试、研究生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涉嫌考试作弊的违法犯罪线索逐条梳理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办,一查到底、除恶务尽。对兜售试题及答案、组织招揽作弊考生、涉嫌考试诈骗等线索深入分析研判,顺线追根溯源,依法打击整治。对案件涉及不法团伙人员、考生和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考试期间加大联合防范排查力度,对在考场内外非法发射无线电信号、携带作弊器材用于考试作弊等行为,严格依法依纪查处。
清理整顿助考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对我省核心业务为艺术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研究生考试、春季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考试培训机构,全面开展资质、业务以及广告宣传等审核,对未经审批擅自开业、利用公司名义从事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的,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把教育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后期监管,建立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检查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对通过网站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微信、QQ群等互动栏目,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部署启动阶段是4月初至4月中旬,集中整治阶段是4月中旬至5月底,巩固深化阶段是6月初至6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