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共计划招171420人,比去年增加了13440人。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测试时间为3月13日—14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记者注意到,今年共计有96所院校参与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比去年增加了3所,参与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有93所,其中包括参与退役军人单招的高职院校有66所;参与综合评价招生的高职院校有94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共计划招生17142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为109885人,包括退役军人单招计划12920人,不过单独招生总计划较去年增加了19965人,但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减少了69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61535,较去年减少了6525人。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各高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须按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高校要加强命题工作统一管理,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要加强题库建设,针对不同学生要设计随机问题,针对退役军人、农民、农民工、在岗工人、下岗职工的实际,切实考察学生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评卷工作统一安排时间和场所,集中评阅、封闭管理。评卷场所各工作区域均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工作期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全程监控并录像,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省教育厅还要求,招生高校的所有测试环节不得委托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不得要求考生参加社会机构和公司组织的测评活动,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高校组织的同一招生类型、同一招生专业的考试时间须一致。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