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解读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充分考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基于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在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明确实施路径,这为我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坚持将德技并修作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特征
《总体方案》着眼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领职业院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将其贯穿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始终,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实用性,决定了职业院校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育德与修技并举、立德树人与服务经济社会并重;以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适用人才为己任,充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学生具备政治认同、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健全人格和公民意识等方面的核心素养,同时又具备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人才,成为能够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于类型特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一是重点评价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办学体制和育人模式。十九大报告提出职业教育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是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更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鲜明体现。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列入评价要点,是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双元”育人的必然要求。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互信和合约的形式在项目合作、技术开发与转移转化、文化共融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以主体身份共同参与职业教育、从事社会生产。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职业院校与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构建起了校企协同育人模式,职业教育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教育与产业相互合作形成合力,既是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又是实现经济稳步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二是重点评价育训结合,落实新时代赋予职业教育的新任务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院校肩负着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政府层面要加大对职业院校承担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院校要提升培训能力,承担更多培训任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对接先进技术开发培训项目,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优质职业学校要率先实现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进而辐射带动各职业院校成为落实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构建技能社会的主力军。
三是重点评价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引领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资格证书是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保证从业者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保证职业标准化和产品标准化的基础条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社会需求、企业岗位(群)需求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为依据,对学习者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如实反映学习者职业技术能力,与职场就业活动关系紧密。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的重要内容。职业院校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实施主体,要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及时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引领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改革,突出学生技术技能培养,深化模块化、项目式教法改革,变革评价方式,有利于加快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吻合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四是重点评价毕业生就业质量,引导职业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办学导向。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部分中职学校在就业导向办学上摇摆不定,部分高职院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高就业率、低就业质量的矛盾,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匹配度较低、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较低、职业发展后劲不足等情况。要改革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与评价模式,引导行业企业发挥评价主体作用,突出对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创新能力、专业对口率、职业发展情况、毕业生满意度等指标的评价。职业院校要面向产业结构发展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因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技能,要建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监测预报制度,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实现从“能就业”到“就好业”再到“有发展”的转变,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
五是重点评价“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督促职业院校抓好办学根本。教师队伍是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资源,是支撑新时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关键力量,“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总体方案》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职业院校评价的重点指标,并明确指出要“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双师型”教师不仅要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应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教学工作中既能够传授理论知识,又能够指导学生开展实践训练,是能“说”会“做”的老师。各职业院校要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与企业合作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有序推进教师职后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建立起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以评价为导向,引导教师双师素质的提升。
六是改革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倒逼职业院校加强实践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是面向市场的就业教育、面向能力的实践教育,实践教学是职业教育区别于其他类型教育的显著特征。教育部要求职业院校实践课时占总教学课时的一半以上,实习实训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锻炼学生实践技能的必要途径。但当前,由于设施设备、技能教师缺乏等原因,实践教学成为职业院校的教学难点,部分职业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流于表面,实效不明显。《总体方案》提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实习实训考核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职业院校要对接产业技术进步,融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开发高质量的实训项目,变革技能训练模式,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以成果为导向,重点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运用和实践技能的积累,以及实习实训组织情况、实习实训质量评价,监测实习实训过程、效果等,构建起完善的实习实训评价指标体系。
七是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职教高考”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凸显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属性的标志性改革,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原有普通教育的考试制度,不利于职业教育提高生源质量,不利于学生多元化发展,不利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功能。《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在满足文化素质要求的前提下,突出职业技能(证书)在升学中的重要性,彰显出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显著区别。要完善现代高职招考制度,在公平性、公正性、多样性原则的前提下,分类确定招考方式,通过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单独招生、对口单招、“3+2”转段考试等方式,招收高中、中职生源,提升生源质量。要充分发挥招考制度在挖掘学生个性潜能、选拔及培养人才方面的导向作用,分类确定考试科目及内容,突出“职业技能”考查,提高职业技能测试的比重,使其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50%,彰显出不同于普通教育的类型特征。要组建职业教育招考研究机构,对招考方式、考核评价机制等进行系统研究和总结反馈并完善高职招考管理制度的细化、管理及机构的组织与服务,推动高职教育招考制度的不断改进。
三、深化职普融通,完善学位标准,为构建“双通制”现代职教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深化职普融通,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这是体现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的必要道路,有利于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职业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一种类型教育,是面向人人的终生教育,面向社会的跨界教育,当前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双轨双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普职并行、不同层次的中职、高职、职教本科纵向贯通,不同类型教育的横向融通的发展格局,同时,促进职业教育与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协同发展。目前我国虽然已启动了职业技术大学建设,“双高计划”也将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作为重要任务,但是,相应的职业学位制度还不健全,导致技术技能型人才上升通道狭窄,严重阻碍了我国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和体系建设,急需完善职业教育学位制度,推进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
四、改革社会用人评价,为职业教育大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