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自学考试友情提示

2020-10-14 11:31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进行,我市20个考点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监控与省考试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即时接通,同步全程监控。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按时到场,认真答题,诚信应考,取得好成绩。

一、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掌握好时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坐错位置判零分”,“携带手机判作弊”,请考生对号入座,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要认真并完整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否则成绩无效”。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需由公安机关对考生的试卷答题笔迹进行核对,发现笔迹不一致者,将按“替考”处理。

二、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全市共设20个考点(详见附件:青岛市2020年10月高教自考考点一览表)。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

2.考生在领取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试题和答题卡的完整性,若发现破损、印刷歪斜、字迹模糊、折皱等问题请及时向监考员报告。

3.考试前,考生应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试题和答题卡的规定位置填写姓名、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并用2B铅笔将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下面的信息点涂黑。

4.考生须在“考生笔迹确认部分”按规定完整抄写、填写相应内容。对提醒后仍拒不填写的考生应记录在考场记录中,考试结束后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九款: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按当科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考生必须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题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6.试题的作答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7.选择题作答时,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试题题号后的答案选项涂黑,填涂应准确、规范;修改答案时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8.非选择题作答时必须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严格按照试题要求,在答题卡上按题号顺序依次在非选择题答题区作答。作答时,须在“题号”栏内写明大题号,小题号书写在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适当。

9.遇到暂时不会或者没有把握的题目时,可先预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

对答案进行修改时,可将删除部分用笔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修改答题内容。

10.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无误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

11.每个考生每科只限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或者粘贴其它答题纸。考生应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按题号顺序答题,答题内容写在其它位置无效。

1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的卷面清洁,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答题卡折叠、损毁。

四、持证入场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每场考试都须持并上交《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持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参加考试。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需进行两次安检。除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手机以及各种通讯工具、书籍、纸张、电子手表、存储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均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防止个人物品丢失。

五、防疫要求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有身体异常情况按要求上报学校或考点所在招生考试机构。建议考生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2.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后至进入考场前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除身份识别检查外,建议考生继续佩戴。

3.考生打印准考证同时须打印《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字。1-5项有“是”项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且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须在考点门口防疫组做登记。所有考生《承诺书》在进入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4.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避免考生、陪考人员在考点附近聚集,同时做到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5.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情况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前往青岛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6.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3)如果确认体温<37.3℃且无其他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7.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8.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9.因疫情原因,我们建议考生及陪考人员不要在考点外聚集等候,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诚信应考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场不得将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场外。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市招考院咨询、投诉电话:0532-85786229。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

青岛市2020年10月高教自考考点一览表

序号

考点

所在区市

考务值班电话

地址

考试时间

1

青岛63中

李沧区

87970208

李沧区虎山路1号

17日-18日(2天)

2

青岛62中

李沧区

87892378

李沧区万年泉路51号

17日-18日(2天)

3

沧口学校

李沧区

84672200

李沧区临汾路101号

17日-18日(2天)

4

青岛61中

李沧区

87695540

李沧区东山三路3号

17日-18日(2天)

5

青岛李沧区实验初中

李沧区

58586730

李沧区九水路249号

17日-18日(2天)

6

青岛第二实验初中

市北区

66751217

市北区银川西路236号

17日-18日(2天)

7

青岛23中学

市北区

66751296

市北区重庆南路76号

17日上午

8

青岛53中学

市北区

82107652

市北区南京路318号

17日上午

9

青岛50中学

市北区

66751607

市北区嘉善路17号

17日上午、18日全天

10

青岛实验初中

市南区

82868155

市南区太平路2号

17日-18日(2天)

11

青岛26中

市南区

68603818

市南区京山路18号

17日-18日(2天)

12

青岛59中

市南区

83869859

市南区延安三路216号

17日-18日(2天)

13

青岛5中

市南区

85886569

市南区上杭路5号

17日-18日(2天)

14

青岛57中

市南区

85909838

市南区江西路152号

17日-18日(2天)

15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

西海岸新区

86108913

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219号

17日-18日(2天)

16

青岛西海岸新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西海岸新区

86616218

西海岸新区隐珠二路799号

17日-18日(2天)

17

灵山卫中学

西海岸新区

83181690

西海岸新区文瑞路77号

17日-18日(2天)

18

青岛为明学校

西海岸新区

86812965

西海岸新区香江路717号

17日-18日(2天)

19

即墨一职专

即墨区

58667771

即墨区潮海街道文峰路68号

17日-18日(2天)

20

即墨二中(原萃英中学)

即墨区

58669606

即墨区淮涉路356号

17日-18日(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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