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考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军27所军校在山东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975人,其中男生912人,女生63人。陆军工程大学全国人防定向生6人(男女不限)。均为本科层次。报考军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报考军校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
政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就读中学,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于7月18日—27日组织。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检及投档录取。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3项内容,由山东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军招办”)牵头,分别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南院区(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5号)、海军第971医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7号)采取“一站式”封闭组织。其中,第960医院南院区主要负责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滨州、聊城和菏泽12市考生军检;第971医院主要负责青岛、烟台、威海和日照4市考生军检。军检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陆军特种作战学院、海军潜艇学院按1︰5,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按1︰4),女生1︰5的比例确定。
军检时间为8月1日—5日,复检时间为8月6日。考生可在8月1日前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看军检具体安排及须知,军检合格考生可在8月9日前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军检结论。面试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人员,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组织。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在《面试表》中填写面试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告知本人,不合格者说明理由并注明原因,由面试官收回《面试表》;面试合格者,待军检结束后将带有结论的《面试表》《政治考核表》一并交军检站。
体格检查按照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释文解读》进行。
军校志愿在普通类提前批填报,高考成绩达到全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报考划线类别为一、二的军校或专业;达到全省一段线而未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只能报考划线类别为二的军校或专业。7月30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根据各军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填报志愿。招生计划中,选考科目代码对应如下:1-思想政治,2-历史,3-地理,4-物理,5-化学,6-生物,999-不限。选考科目要求仅一门科目的专业,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选考科目要求一门以上科目的专业,且用&符号连接的,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无&符号连接的,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军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投档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性别、高考总成绩,从军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各军校招生办公室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当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在普通类提前批第二次志愿时,军检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按规定的条件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当招生院校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由招生院校负责填写《录取通知书》,在录取结束后寄发给考生本人。提前批未被军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校录取。被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本人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格检查表》由军招办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名册,统一邮寄至相应院校。录取结束1周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数据库格式,向军招办提供军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而取消入学资格的考生,相关院校于9月30日前通知军招办,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由初检医院或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鉴定。复检鉴定后,由军招办将复审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情况告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本人可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有关省属高校同意后,改录至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来源: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