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年底增加中小学学位50万个,全面消除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
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消除大班额”),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持续加强学校建设、调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师资,到2020年年底增加中小学学位50万个,全面消除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建立健全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学位资源供给,确保年内全面消除大班额。
1.编制化解工作方案。坚持市域统筹,2020年5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摸清现有大班额底数,精准测算起始年级学生增量,编制完成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明确消除大班额工作措施。(各市政府,省教育厅负责)
2.投入使用一批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内部配套、教学设施设备配备,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积极通过教师招聘、优秀退休教师返聘等方式充实教学一线;鼓励高等院校采取组织师范专业学生到中小学实习支教、参加“三支一扶”等举措,确保新建学校及时投入使用。2020年8月底前,推进已建成的136所小学、98所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8所高中投入使用,增加学位33万个。(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启动建设一批中小学校。中小学校建设以市县投入为主,省级加大资金、债券、用地指标的支持力度。2020年开工建设129个新建中小学校项目、189个改扩建中小学校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确保2020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学位17万个。(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4.科学划分学校服务区域。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要求,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容纳能力,调整优化学校招生范围,探索实行多校联合划片的招生办法,缓解热点学校压力,防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各市政府,省教育厅负责) 5.落实优惠政策。对消除大班额问题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辟立项审批、施工建设、工程招标等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对设备购置等项目,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审批事项外,全部放权于主管部门和采购人,加快采购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对所有新建、迁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现有收费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加大减免力度。(各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大班额问题反弹。
1.科学编制实施学校布局规划。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科学编制2020—2030年中小学布局规划,落实城镇中小学校与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审批供地、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在旧城改造、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有序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小学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各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2.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中小学校。采取城区高中(含职业学校)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方式,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空间。各地闲置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要优先改建为中小学校。(各市政府,省教育厅负责)
3.积极利用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转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调动社会投资。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中小学建设要求纳入相关地块出让条件,推动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建设配套中小学校。(各市政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4.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城乡协作、校际协作,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实现集团化发展,开展多种方式的教师交流轮岗、结对帮扶活动,推动结对学校一体办学、协同发展、综合考评,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招生指标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增加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吸引力。(各市政府,省教育厅负责)
5.加强教育要素保障。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强化市、县两级主体责任,盘活挖潜资金、用地和编制资源优先用于消除大班额问题。将符合国家债券政策的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债券支持范围并予以倾斜。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各地要用好片区开发和土地政策,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对消除大班额问题项目建设予以重点倾斜。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数量,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编制无法满足的,由各市在市域内统筹调配事业编制解决。持续落实绿色通道和收费减免有关政策。(各市政府,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措施、责任分工,加大资金筹集、用地保障和师资配置工作力度,强力破解困难问题,着力推进工作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作。省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对各市、县(市、区)业务部门的指导督促,确保各职能部门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评价监督。开展对消除大班额工作评估评价,将消除大班额工作列为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坚持月调度通报制度,建立重点县监控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调度。各地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对因工作不力、工作不实、影响消除大班额工作进程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2日印发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今年底,山东全面消除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