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从通知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来看,本次高职单独招生共安排计划总数达157980个,相比2019年增加了47155个,而招生对象不仅包括中职学校毕业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还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和在岗职工等,招生计划多,考生覆盖面广。针对近期考生和家长的留言咨询较多的问题,小编今天统一为大家做一次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具体情况以考试院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情况为准)
高职扩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综合评价招生: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注意: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同时组织,二者不可兼报。考生根据自身条件二者选其一。
2报考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明天(5月14日)是高考补报名最后一天,想参加高职扩招的考生请务必先进行高考补报名。
高考补报名缴费阶段
(5月11日-20日)
1考生网上填报信息(5月11-14日)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报本人信息。时间为5月11-14日(每天9:00-18:00)。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
2考生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5月15-18日)
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15-1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退役军人考生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山东户籍的在岗职工考生,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以上各类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的“考生身份类别”栏选择对应身份。
建议考生在资格审核前详细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了解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3考生网上缴费(5月19-20日)
完成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于5月19-20日(每天9:00-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网址:http://wsbm.sdzk.cn。
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补报名各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高考补报名友情提示
1高考补报名选哪个?
考生在补办高考报名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高考类型及专业类别,报名春季高考或者夏季高考中的任意一项即可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之前已经完成高考报名交费工作的考生不用再报。
2只参加单招、综招可不缴费
夏考语数外近期会有夏季高考语、数、外三科的缴费工作。仅参加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需缴纳2020年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三个科目考试费。
3院校间不能兼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限报1所高职院校。
4录取后还能否参加春考、夏考?
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5月21-24日)
1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5月21-24日(每天9:00-18:00)。
2志愿填报网址
考生需登陆意向院校的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简章及有关报考事项,然后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此网址填报志愿期间开启)。
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缴费
(缴费时间各校不同)
1缴费时间
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点击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2缴费标准
根据小编目前的了解,各学校收取的考试费用不太相同,具体请查看学校近期公布的招生简章。
3考试安排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直接通过学校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相关考试说明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时参加考试。
高职扩招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
网上考试(测试)工作由各高校分专业(专业类)组织实施。各高校网上测试工作办法通过招生章程提前向社会公布。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日——6月3日,各学校不同,请及时关注各高校近期发布的招生简章。
3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考试科目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化素质测试,一个是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都是通过网上测试的形式。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
2、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有的学校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有的学校则是考察文化素质基础知识+职业潜质的方式。这个也是要看各个学校最终的招生简章。
其他补充内容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属于计划内统招生。
2、退役士兵资助政策:
(1)2020年通过单独招生被学校录取的退役军人 ,学校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2)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高职(专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经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后,连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高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