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学校:
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技能拔尖人才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要求,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复审申报技能拔尖人才资格考生材料,现对复审合格14名补报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4月10日,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直接向所在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使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各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申报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最终结果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