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青岛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指南(第一版)》,对开学前和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详细的要求部署,明确开学前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不得组织任何教学线下活动;开学后学校要错峰安排返校时间,适时分学校、分地区、分批次向离校学生发布返校通知,疫情未解除不举行任何聚集性活动。
《指南》中要求建立学校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形成由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校医、心理老师等人员共同参与的校内防控管理网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坚持“一校一案”,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三案八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还要细化师生返校方案,做好人员摸排。根据摸排结果,制定师生返校方案。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近14天返青师生名单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对需要居家观察隔离的师生做好安抚工作,14天期满无问题后方可返校。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消毒湿巾等物品,保持手卫生。旅途中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并及时就诊,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假期留校和提前返校师生的每日健康监测和管理,确保无遗漏,假期留校和提前返校师生有异常反应的,及时上报学校驻地所属社区,个人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自行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学校要结合本校(园)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用量、医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等问题。要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尽量单独设置,配足体温计、消毒液、医用酒精、口罩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足肥皂和洗手液。
正式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或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延迟开学期间,各校教学部门要提前组织学科教师,认真准备线上教学资源,充分利用“课后网”和“空中课堂”,组织开展网络教学。要合理安排网课时间,限制时长。要合理安排网课内容,关注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对居家隔离的学生要酌情做好单独辅导。
封校管理 体温超过37.3℃不得进校园
全面实施封校管理,校园门口要设立体温监测岗,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校园。完善信息收集渠道,保障信息畅通;完善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信息,
校园门口放置标识鲜明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开展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各区域进行集中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校车管理制度,对校车司机和跟班老师进行培训,按规定对校车进行消毒。校园门口要放置标识鲜明的废弃口罩垃圾桶,规范做好消毒处置工作。
指南中明确要严格执行学校延迟开学规定,全力做好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等返程方式,对目前人在湖北的师生,要根据规定延长假期、暂不返回山东,已返回的要严格隔离观察14天。
错峰安排返校时间,适时分学校、分地区、分批次向离校学生发布返校通知。对集中返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车辆统一接站。启动入校体温监测制度,实施分散人流,错峰入校。实施上下校车体温监测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宿舍管理制度,进出宿舍进行体温监测。
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咳嗽、胸闷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学校要及时准确上报,并配合做好排查、消毒等后续相关工作。加强与疑似或确诊的人员家长(家属)联系,对疑似或确诊的人员适时进行心理疏导,给予人文关怀。
学校还要做好卫生清洁消毒,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进行消毒。按规定落实好校车卫生保洁与消毒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疫情未解除前,不举行任何聚集性活动。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服务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卫生与健康教育,保证课时。
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在当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