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各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
寒假期间,如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存在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等情况,可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我厅反映。
山东省教育厅举报电话为:
0531-81916516,81916517
举报邮箱为:
xxwgbbj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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