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将有据可依 让教师安心教书

2019-11-25 17:45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我们组织7个调研组分赴陕西、新疆、兵团等12个省份督促推进教师减负专项行动,梳理出12个突出问题和20条政策建议。”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第八场“教育奋进看落实”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介绍了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针对“各类评估检查督导考核多、各种社会事务进校园多、要教师填报各类事项多、各级党政部门抽调教师随意、要求教师参加的各类培训多”等5大类问题,提出严格控制涉及学校的检查评估项目、实行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核制、规范各类教师培训等16项整改工作措施。推动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面向教师开展培训的审核程序,对于未经同意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不予认定学分,减少了30%的培训项目,减轻了教师无关培训的负担。

  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重点放在减轻教师非教学工作负担上,精简会议、清理各种检查、评比活动、清退借调教师等。

  山西省以减少系统内不必要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为重点推进教师减负工作,目前全省11个市面向中小学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项目由128个减少至49个,共减少79个,117个县面向中小学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项目由287个减少至133个,共减少154个。

  广东省将现有的18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压减至2项,将原有的80项省级教育类行政权力事项压减至42项,124万教师受益。

  浙江省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规定每学期选择进校园活动不超过5项。

  山西、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山东等省开始在教育系统内部清理规范各类检查、督查、考核、评比、填表等事项,并建立清单目录。

  湖南省明确规定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黑龙江印发《关于减少与教书育人无关工作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规定教育部门外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需商教育部门并报同级党委和政府审核。

  浙江、广东、内蒙、福建在职称评审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流程、减少纸质材料,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惠及211万中小学教师。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注重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刘建同表示,中央深改委审核通过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即将印发,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宜,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并实行清单管理,将惠及1100万中小学教师,使他们能够安心教书、静心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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