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发布,这是系统、全面提高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招生,已做出类似要求,“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2019年,教育部进一步重申以上规定,要求“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意见》不但将教育部门的规定上升为国家层面的规定,而且更加严格,之前,只是“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现在则是“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也就是说,这不再是引导,而是硬性规定。落实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的规定,将对整个义务教育格局,带来深刻的影响。
笔者赞成民办学校应按规定区域招生,不能跨规定区域招生,也不能提前违规招生,但是要求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排位招生,是需要谨慎推进的。这治理了民办学校的招生乱象,也落实了《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的规定,但是,却也影响受教育者的选择权,如果不在执行这一规定的同时,尽快提高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当大部分民办学校因同步招生、电脑摇号招生而变得“平庸”后,被遏制的择校热,会转移到培训热中,更多家长会在孩子进家门口的公办学校之后,选择送孩子去培训班,而培训的支出会远高于送孩子进民办学校的费用,这会带来更严重的教育焦虑问题。
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这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基本战略。这一战略并无问题,但部分地区民办学校的择校带动了整个地区的择校热。这有民办学校违规招生,“掐尖”的因素,因此,有必要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但是,还必须意识到,民办择校热的背后,是义务教育不均衡的事实——公办学校之间不均衡,公办与民办不均衡。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当然也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一部分(主要解决公办与民办不同的招生带来的不均衡问题),但是,如果不能缩小公办学校间的办学质量差距,家长的择校需求是会存在的,这种需求无法通过择校满足,就会寻求体制外的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8000亿规模是什么概念?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我国民办普通小学6107所,在校生814.17万人,民办初中5277所,在校生577.68万人,民办普通高中3002所,在校生306.26万人,也就是说,我国所有在民办中小学读书的学生有约1700万,就按他们每年都平均学费4万元计算,总学费为6800亿元,还不如校外中小学学科培训市场的产值。
也就是说,民办培训机构对义务教育的影响力,其实已经超过了民办学校。而这两者既有竞争关系,也有替代关系。部分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通过择校满足了需求,就不一定再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主要面对公办学校的学生。考虑到这层关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会减少家长对培训机构的需求,民办学校满足受教育者差异化选择,也可减少培训需求,而如果在遏制了民办择校热之后,整体义务教育质量没有提高,那培训热可能出现新一轮的井喷。
此次《意见》显然注意到这一点,明确提到要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但是,落实《意见》有一个过程,而且还可能存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力的问题,在公办学校质量没有提高的情况下,一步到位推进公民同招,民办学校电脑摇号招生,不但可能面对巨大阻力,而且,会令更多家长选择上校外培训班,而且,家庭的培训开支远大于民办学校的费用,而学生的负担依旧沉重。对此,不要以为择校热没了,老百姓就对义务教育满意了,到时不满意见可能更大。
归根到底,问题的关键在能否实现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均衡,择校热和培训热只是表象,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只是推进义务教育的辅助措施,如在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方面作为不大,就是择校热没了,照样有培训热。有人说,应取缔义务教育阶段的培训机构,可能取缔得掉吗?就是强令取缔,能取缔掉家长聘家教吗?因此,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实现均衡时,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应该主要推进统一管理,按区域招生和公民同招,至于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应尊重学校自主权,也适当满足学生的选择权,不宜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