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我省在泰安、滨州开展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2019年计划招生637人,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泰山学院、滨州学院等7所高校承担培养任务。
要点提示
2019年,泰安市委托培养人数为320人,滨州市委托培养人数为317人。
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按照学生自愿申请、高中毕业学校推荐、市级教育部门统筹面试考核、高等院校择优录取、校地联合培养、委托单位安排使用的原则进行。
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
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
符合入职条件的委托培养师范生均有编有岗。对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市、县(市、区),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安排学前教育专业委托培养师范生教师岗位。
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旨在通过建立委托培养、定向使用机制选拔品学兼优、宜教乐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推进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育优秀教师,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按照学生自愿申请、高中毕业学校推荐、市级教育部门统筹面试考核、高等院校择优录取、校地联合培养、委托单位安排使用的原则进行,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推行。
(一)开展试点
1.学校推荐委托培养师范生仅面向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学生需参加夏季高考。各高中学校积极动员思想品德好、学业水平高、对教师职业有情感的优秀学生报考委托培养师范生。
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委托培养师范生申请表,毕业高中学校组织班主任等教师对其在校期间的操行表现进行评价,从品德修养、性格品行、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推荐审核,同意推荐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2.面试考核夏季高考结束后,委托市需组织本市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经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对所有报考本市委托培养计划且具备面试考核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允许考生跨市报考并参加报考市组织的面试。
面试侧重考核学生成长为一名中小学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将学生是否具有教育职业理想和教育情怀作为评判的重要指标。面试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并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布。通过面试的学生名单由委托市汇总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招生录取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通过面试的学生在相关高校及专业范围内自主填报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培养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4.联合培养培养高校要会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协同培养方案,加强对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强化师德养成教育,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培养高校要定期将委托培养情况反馈委托市教育行政部门,并安排学生到委托市进行教育实践。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委托培养师范生及培养院校的联系,为委托培养师范生提供优质教育实践基地(校),选派优秀教师进行指导
委托培养师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委托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保留委托培养身份至完成研究生学业。
5.就业上岗市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综合考虑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品德、学业及能力等表现,组织用人单位与委托培养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委托培养师范生均有编有岗。
对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市、县(市、区),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安排学前教育专业委托培养师范生教师岗位。
6.取消委托培养资格的情形委托培养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或者自动放弃所在学校学籍,或者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而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毕业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后未按时到委托市报到,或未到委托市需求岗位范围内任教的,委托市可以取消其委托培养资格,不再安排就业。
(二)评估总结
2023年10月,试点市要对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把试点市行之有效的举措制度化。
(一)高度重视师范生委托培养工作
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制度对以教师岗位吸引乐教、宜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提高教师队伍源头质量,为各地教师队伍充实、储备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市要拟定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根据委托培养各个环节,有序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委托培养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试点市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完善各项制度,为推进师范生委托培养制度实施创造好的政策环境。委托培养市和培养院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推荐、面试、招生、培养等环节的保障措施。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
委托培养师范生制度是深化地方政府、高等院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教师机制,前移教师培养关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试点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担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学校、教师、学生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做好总体设计,坚持以德为先,严把入口关,为本地教师队伍选好苗子,为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