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准确理解山东春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变化

2019-04-28 14:36 来源:山东高考一点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明确,我省春季高考分为统一考试招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三种形式。

  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明确了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根据上述文件,我省春季高考三种招生形式报名条件、考试形式和招生层次分别如下: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
  2020—2021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资格与2019年相同,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全省统一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面向高职(专科)和部分本科层次招生。
  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
  从2020年起,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面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从2020年起,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该类招生。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面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省教育厅在政策解读中表示,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实行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原本就是为适合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特点而设计的,其中“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不同专业类目分别组织实施。

  对报考资格作出进一步限定,旨在回归这项考试制度的设计初心,维护正常的高中教学秩序,推动改革安全平稳实施,促进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提升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综合来看,春季高考三种招生形式分别为普通高中学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了不同的升学通道,是依据不同群体特点,遵循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对我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和优化,落实了因材施教教育理念,尊重教育规律,适应人才多样化特点,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顺利成长成才提供多样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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