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面向青岛市市内三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实行自主招生。
二、招生专业
共四个专业,包括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含键盘类乐器、西洋管弦乐器及民族管弦乐器)专业、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美术绘画专业。
三、招生计划
(一)共80人,名额分配如下:声乐表演专业10人、器乐表演专业15人、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15人、美术绘画专业40人。
(二)对报名人数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生要求的专业,可在专业间调剂招生计划。
(三)在九水路校区上课,报到后按专业编班。
四、报考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内三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均不低于C等级;
(三)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
(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基础发展性目标均为A等。
备注:盲、色盲、色弱的考生不符合美术绘画专业报名资格,盲聋哑考生不符合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报名资格。
五、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日(星期一)至4月3日(星期三)每天8:00至20: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2019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现场确认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2019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2.《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3.《青岛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定材料(包括研究性学习成果、著作、发表文章、发明创造等,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综合素质测评
1.资格审查
学校对参加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学生名单,发放考试通知单。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对各专业考生进行专业基础测试,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线。测试程序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共100分,其中初试满分为20分,复试满分为80分。初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相应专业复试。
专业测试内容:
声乐表演专业:初试为视唱练耳测试;复试为演唱自选声乐作品一首(5分钟以内)。
器乐表演专业:初试为视唱练耳测试;复试为演奏自选乐曲一首(7分钟以内)。
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初试为朗诵自选作品(3分钟以内);复试为指定稿件播报、即兴评述、才艺展示。
美术绘画专业:初试为速写(人物站姿或坐姿照片写生),时间为45分钟;复试为素描(静物照片写生),时间为2.5小时。
3.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进行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四)资格确定标准
学校依据专业成绩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1:1.2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共96人),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确定,等级高者优先。若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自主招生资格名单为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资格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sxx.qdedu.net)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志愿与录取
1.按照综合成绩(按换算公式折合后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统一排序,录取80人。总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即综合成绩)不低于“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
2.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4)+专业成绩×7.8×(1/4)。(说明:综合成绩折算后满分为780分,其中专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水平考试满分为780分。)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自招批次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4.根据我校自主招生计划1: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至低划定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高新区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统一排序录取。
5.声乐表演专业和器乐表演专业成绩优秀者(本专业自主招生资格数的20%-40%,含40%不含20%,实行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加30分参加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各专业自主招生资格数的20%,含20%,实行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加50分参加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加分名单,由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自高至低统一确定,不以区市为单位单独确定,名单确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www.ysxx.qdedu.net)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上报市教育局。
六、日程安排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校务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招生工作委员会与招生录取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
(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82717535 82738290
监督电话:82722797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7:00)
七、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青岛艺术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