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面向市内三区和崂山区招收2个班,共10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不低于1B1C等级;
(三)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合格;
(四)初中综合素质评定基础性发展目标均为A等;
符合上述条件,在初中三年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总成绩突出或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日(星期一)至4月3日(星期三)每天8:00至20:0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2019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现场确认
学生于4月7日(星期日)到青岛二中分校现场确认,确认时需带下列材料:
1.《青岛市2019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2.《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初中学校公章);
3.综合素质评定中的相关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是指在初中阶段取得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主要包括:
(1)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在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的成果。成果应包括过程记录、研究报告等。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至少提交一项成果;
(2)学生会、班级、校报校刊、社团组织等的优秀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有关学生活动的优秀组织者证明材料;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的优秀主持人证明材料;
(3)学生在校获得的各种综合或单项荣誉;
(4)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优势智能及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需提交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标志性成果及荣誉按照(1)至(4)项的顺序分类组织材料,同时必须在档案袋首页上逐项标明。
四、准考证打印
青岛二中分校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资格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可以登录学校官网(www.qdezfx.qdedu.net)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面试。
五、评定方式
(一)综合素质评定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通过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二)面试
面试主要侧重于人文底蕴、责任担当、实践创新考查,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A、B、C三个等级评定。
面试时间:4月13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青岛二中分校
六、资格确认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资格确认优先次序依次为2A、1A1B、1A1C、2B、1B1C、2C,满额为止。对学生在学科竞赛、实践创新、学术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依据其提交的实证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到各初中学校,对自主招生学生进行考察。
(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
(四)被确定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自招批次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线”)者才能被我校录取。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七、日程安排
八、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并完善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申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公示形式
青岛二中分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名单、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将通过青岛二中分校校园网(http://www.qdezfx.qdedu.net)予以公示。
(五)咨询及监督
咨询时间:15:00-17:00(周一-周五)
咨询电话:85785189 85785179
监督举报电话:85721767
本方案由青岛二中分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