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博士后资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增加了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项目种类,扩大了资助范围,并提高了资助力度,省级财政每年列支预算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升到4000万元左右,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博士后创新创业资助体系。
在支持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引进方面,《办法》提出实施“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对入选的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生进入流动站、工作站,可获得40万元专项资助,支持其从事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方面,《办法》列明将对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动创新项目后,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补贴,用于加强博士后站建设,提升博士后管理工作;在激励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科研方面,《办法》明确,对博士后创新项目按照省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总数10%左右进行择优资助;在鼓励加强博士后交流服务方面,《办法》提出对各地组织实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博士后科技服务基层活动等给予补助;为吸引集聚更多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进入企业科研工作站或到企业工作,《办法》提出,我省要组织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给予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员生活补贴,对出站留鲁来鲁到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在全国应属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