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市教育局发布预警,冬季学生安全最容易忽视这个!

2019-01-11 16:04 来源:爱青岛

  1月10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第1号预警通知。

  通知中提到,1月5日,德州市德城区3名五年级的小学生在冰河上滑冰时不慎坠入河中溺亡,事故的发生,令人沉痛和惋惜,也给学校的安全工作敲响警钟。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预防学生溺水列为冬季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预防学生事故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3〕10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汲取德州学生溺亡事故教训,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防溺水“工作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加强教育,注重预防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结合“安全年、安全月、安全周”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案例警示等方式,利用好“青岛市安全教育平台”,深入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立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下发冬季《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召开一次家长(监护人)会、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织一次警示宣传教育,增强家长特别是外出务工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确保双休日、节假日和学生离校期间孩子的安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区市政府、镇街、村(居)委会及水源产权单位的联系,对辖区内以及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途经的各类涉水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河流、池塘、水库、在建工地、废弃水(矿)坑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水源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监督管理员的看护责任。要把冬季《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所有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时段对孩子的监护看管,并及时收回家长签名的《回执》存档。要将防溺水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各管理部门、班主任教师,做到责任分工明确、教育内容具体,确保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师生。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生学生溺水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要迅速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件,发生学生溺水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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