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评选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评选指标:各高校优秀学生指标按每校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1‰确定;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的0.5‰确定;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确定,各高校的班级总数以每班40人为基数计算,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校正常推荐指标的10%,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确定,不足1人的按1人计。